【摘要】通过对2009年以来全国法院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以及淡化理论下驰名商标审理数字模型的构建,发现我国法院几乎均采纳了淡化理论作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审理依据,但在适用淡化理论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驰名商标的过度保护。商标权利人、其他市场竞争者,以及消费者之间的平衡应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司法实践中应当把握的杠杆,也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进路。
【关键词】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29
《中草药》 2015-10-29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29
《中草药》 2015-10-29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30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30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30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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